在保持惩治酒驾醉驾力度不减的情况之下,为什么还有一些人以身试法,归根结底还是心存侥幸,守法意识淡薄。打击惩罚这一手不能放松,但“一罚了之”不是最佳方案、治本之策,源头预防、综合治理这一手不可或缺。《意见》从三方面要求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酒驾醉驾预防宣传应当成为执法司法机关的常态化工作,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险性,让“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协同治理。酒驾醉驾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对执法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酒驾醉驾治理问题,要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提示函等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三是加强教育改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方针。在醉驾案件办理中,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教育、矫正,防范再犯。
最后,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争做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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