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进口企业应在申报时主动作出严格遵守《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14号)、《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23〕44号)的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承诺。以上承诺以承诺书形式体现,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jt.hzjjd.com,手机端登录网站进入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电脑端登录网站进入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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