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帮扶或自身发展,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当年度监测范围,“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以消除风险。
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消除风险。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对符合消除风险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照“入户核查、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验收、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公告”的程序开展风险消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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