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重大科创平台,可参照“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组织流程,给予省级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申报机会。重大科创平台获得的“滚动支持”科研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后,方可继续申报“滚动支持”科研项目。
2.省委省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部署和任务要求的重大科创平台,可按照“军令状”流程组织实施“滚动支持”。按照“军令状”流程组织实施“滚动支持”的重大科创平台,“滚动支持”科研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按照“军令状”流程组织实施“滚动支持”的重大科创平台,制定量化的、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向省科技厅提交“军令状”申请材料。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军令状”提出预算和工作任务建议,经行政审定后,签订“军令状”。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军令状”内容,视财力情况给予经费安排。“军令状”原则上以3-5年为周期,周期结束后,省科技厅牵头对“军令状”执行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研究下一周期的支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