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在开学期间由校内教师开展的课后服务。
财政按年生均不低于课后服务成本的20%,即24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予以补助。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年生均补助标准原则上按一年200天,每天2个课时计算。
版权所有©bet365亚洲官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bet365亚洲官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