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积极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对节能环保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推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积极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鼓粉盒、公务用车等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新能源产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85%以上。二是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在南京、绍兴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要求采购人强制采购绿色建材,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1025亿元。三是制订出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绿色低碳包装。四是支持采购新能源汽车。要求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车,指导海南省试行强制采购国产清洁能源汽车。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指导采购人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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