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省委办公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 部门收支总表
九、 部门收入总表
十、 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委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委办公厅是省委的综合部门和办事机构,承担着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职能,含4个厅级机构,共设31个处级职能机构,为领导、部门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省委政策研究室
2. 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
第二部分 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委办公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35.42万元。收入总计57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735.42万元;支出总计5735.42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6.48万元、教育支出12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62万元。
二、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委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5.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3.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和教育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6.48万元,占84.68%;教育(类)支出121.39万元,占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7万元,占6.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06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276.62万元,占4.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机关服务(商贸)(项)2017年预算数为444.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37万元,主要是2016年预算经费包括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聘用人员调资经费,而2017年未申请此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2839.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2.86万元,主要是为了规范支出功能分类,将582.86万元项目经费列入“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支出功能分类。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党委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8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7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稍有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0.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23.84万元,主要是:一是为了规范支出功能分类,将“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中部分经费列入“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支出功能分类;二是新增加了省第七次党代会项目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293.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3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6.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73万元,主要是培训班次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2.4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移交社保局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78.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8.9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含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减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8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258.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9万元,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1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35万元,主要是申请购房补贴人员增加。
三、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5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1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5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22.6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四、省委办公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办公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4.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5.2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省领导2017年出国(境)计划,安排相关人员随行,出国(境)组次、人数、天数、目的地待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7.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31.8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委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委办公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5735.42万元。
七、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办公厅2017年收入预算5735.42万元,均为经费拨款收入5735.42万元,占100%。
八、关于省委办公厅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委办公厅2017年支出预算57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59万元,占62.03%;项目支出2177.83万元,占37.9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委办公厅本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2.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委办公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实物保障用车8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调研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委办公厅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87.7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医疗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7年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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