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问题,社会敏感度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在起草阶段,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通过省政府官网、司法行政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发送调查问卷,共收到416名群众和19家单位反馈的1千余条意见,此外还通过召开立法论证会的方式,对立法重点、分歧、难点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代表、行业协会、基层组织、专家学者和行政机关等各方意见。在法规审查修改阶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就《条例》(草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将《条例》(草案)印发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及在海南人大网站、海南日报、南海网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网络阅读总量超过40万,共收到各级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所反馈的上千条意见建议。针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梳理,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通行安全要求,对反映较为集中的载人、登记、上牌、通行、车辆使用年限、禁停等有关事项,在《条例》中作出回应,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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